江西省公证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修改与完善理论研讨会在南昌召开

江西省公证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修改与完善理论研讨会在南昌召开

根据司法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下称《公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5月12日,江西省公证协会《公证法》修改与完善理论研讨会在南昌召开。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龚河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公证仲裁工作处、省公证协会有关同志,南昌、吉安两市公证管理部门、公证协会负责人和部分公证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

龚河兴在讲话中指出,《公证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公证工作的基本法律。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推动公证法实施,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公证工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期待相比,我省公证事业发展相对迟缓。

龚河兴强调,《公证法》修改理论研讨既是上级的命题,也是公证行业改革创新发展过程中的解题和破题,大家要在工作实践中找准问题,认真梳理,为司法部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南昌、吉安两市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公证法》重点执法检查地市,要把重点检查当成重要机遇,分析研究,趁势借力,科学谋划本地区的公证改革思路,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不断激发公证机构的内动力。

龚河兴向长期以来默默耕耘、奋战在一线的公证人员表示感谢,当前正值公证工作改革的深水期、关键期,稳定公证队伍至关重要,希望全省公证人员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劲头,百尺竿头更上一步,为江西公证事业贡献力量。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公证实务,从多个角度对《公证法》修改与完善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详细阐释。两地公证管理部门负责同志还结合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公证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汇报。

(责任编辑: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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