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公证处打造“和谐伞”公证调解品牌

5月14日上午,省高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平强参观了上虞区人民法院崧厦法庭,对“和谐伞”公证调解品牌给予高度肯定。

上虞公证处打造“和谐伞”公证调解品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中国梦的目标之一,而单一化、纯对抗的矛盾纠纷诉讼解决方式,往往背离现代“和谐”社会治理理念,建立多元化、灵活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党和国家社会治理的必然举措。

上虞区人民法院崧厦法庭紧密结合“中国伞城”地方经济文化特色打造了“幸福伞”、“诚信伞”和“和谐伞”调解品牌,并邀请上虞公证处入驻“和谐伞”。公证调解一方面能够发挥公证的职能、体现公证的价值,另外一方面也有助于当事人更加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实现纠纷的彻底解决,最终真正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截止至今年4月底,我市上虞公证处送达中公证调解促成自行和解140余件,公证参与执行和解190余件。

在非诉讼领域实践中,公证机构长期承担着固定证据、减少讼累和部分民事权利的确权功能,为理顺法律关系、预防矛盾纠纷,缓解法院案件压力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不仅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需求,而且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应有之意。

“和谐伞”公证调解充分体现公证“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职能,真正发挥公证调解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为上虞区诉源治理和建设我市“重要窗口”贡献公证力量。

(责任编辑: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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