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企业外包僵局 解千余员工用餐难题

受疫情影响,青岛市某外资企业刚刚复工复产,又受到员工食堂不能正常使用的困扰,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公证处在受理该企业证据保全公证申请后,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促使企业与餐饮服务公司打破僵局,达成和解协议,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4月,我市出口加工区某外资企业因外包餐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与该餐饮公司解除合同,终止该公司在其企业食堂提供员工餐服务。双方对解除合同的事实均无异议,但餐饮公司提出该企业应为其在食堂中的装修及购买的设备提供100万元经济补偿。公司认为餐饮公司提出的经济补偿远远高于其投入的实际价值,企业无法接受,双方在四月底共同将员工食堂封闭停用,由于餐饮公司一直没有实质性退出,导致企业食堂无法正常运转。

为维护合法权益,该外资企业决定将餐饮公司的设备和物资从食堂中移除,引进新餐饮公司尽快能让员工在食堂内正常用餐,特向琴岛公证处申请对食堂内的物品及现状进行保全。申请受理后,公证处要求该外资企业再次对食堂设备移除的通知向餐饮公司进行送达,并在通知中明确移除时间,但对方在收到通知后仍然没有谈判的意愿。5月27日,青岛市琴岛公证处指派两名公证人员来到该企业,现场拆装人员、安保人员均已准备就绪,公证员从企业大门到厂区食堂,一路进行拍照录像。经现场沟通,公证人员与企业、餐饮公司达成一致观点:1、餐饮公司不能因为索要经济补偿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影响员工用餐保障;2、现场厨房设备一经拆除就大大降低经济价值,企业需要另行购买设备,餐饮公司还需要找仓库保管,对双方有害无利。迫于压力餐饮公司也愿意重新回到谈判桌前进行协商。最终企业、原餐饮公司、新餐饮公司三方达成协议:1、企业食堂中的设备(包括米面粮油)由新餐饮公司出资25万全部购买;2、食堂的装修补偿争议暂时搁置,由公证处对食堂现状进行拍照、录像保全,如企业、原餐饮公司双方协商不成,将以公证处的保全公证为依据,由法院判决补偿标准。

(责任编辑: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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