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对酒泉市阳光公证处贯彻实施《公证法》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甘肃省人大对酒泉市阳光公证处贯彻实施《公证法》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6月17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世红、全国人大代表谢生瑞、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元平、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牛兴全、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张旭春、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檀、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晓岩等组成的检查组对酒泉市阳光公证处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职能的发挥等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就酒泉市阳光公证处公证体制改革、公证职能发挥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对酒泉市阳光公证处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公证处要加大对《公证法》、公证职能的宣传力度以及队伍建设,让更多的人了解公证,使公证的证明、沟通、监督、规范民商活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将“放管服”改革及利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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