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公证处实现“零接触” 解决办证难题

6月22日,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收到一面满载感激之情的锦旗,送锦旗的人身份有些特殊,他是一名服刑人员的家属,也是诚信公证处刚刚办理的一起委托公证的受托人。

这月中旬,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接到这位服刑人员家属的公证请求,他的配偶是伊犁一家房产公司的股东,因公司股东权益分配问题涉及诉讼,而其配偶现在新疆某监狱服刑,不能亲自出庭参加诉讼,为使其股东权利不蒙受损失,故需要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代为行使正当的民事诉讼权利。因这名公证申请人的身份较为特殊,现在又处于疫情期间,根据疫情期间“零接触”的工作要求,如何不直接接触当事人,又能解决这名特殊的公证申请人的办证需求成了一道难题。

诚信公证处实现“零接触” 解决办证难题

疫情无情,公证有情。根据中国公证协会下发的《关于做好涉及新冠肺炎疫情公证工作的意见》中“要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和完善公证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公证行业服务水平”的要求,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领导高度重视这名特殊当事人的公证需求,积极组织业务骨干研究制定特殊公证办证模式方案,刘晓世副主任主动担当起与司法系统各部门联络协调的重要职责。为缩减办证周期,首先向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进行请示汇报,厅公服处领导第一时间与厅主管狱政工作的部门积极联络,得到的答复是疫情期间对于服刑人员必须坚持“零接触”的原则,因工作原因必须会见,可在基层司法所的远程视频会见室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会见该名当事人,完成公证面签手续。  公证处对整个办证流程经过缜密设计,通过远程对接,多部门联动协作,最终完成公证书的制作工序。公证处的办证思路和办证方式得到了相关司法部门的认可。

当公证当事人的家属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不禁由衷的发出了感慨:“谢谢公证处!谢谢公证员!你们真正做到了习总书记说的那句话‘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事人这句感谢的话语,不仅是对公证处创新公证服务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在这起公证案件中携手合作,共建公平有序司法大环境的司法系统各部门的赞扬和感谢!

(责任编辑: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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