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公证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2019年9月9日,凤凰公证研究院联合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清华大学体育法学研究中心成功举办“竞技公正与公证——体育领域公证法律服务国际研讨会”。来自国内外法学界、公证界、体育界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10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人员紧紧围绕公证服务于体育领域这一专题展开热烈讨论,知名专家及各界人士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努力挖掘和丰富体育领域公证法律服务的实践内涵,达成诸多共识。 

会议开幕式由凤凰公证理事会理事长车承军主持。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施金晨、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闫峰、三亚市司法局副调研员蒲慧芳、三亚游艇协会秘书长左志勇致辞。

开幕式上举行了凤凰公证研究院外籍专家、境外专家聘请仪式。凤凰公证研究院院长马宏俊教授为法国公证法学家、国际贸易顾问、上海中法公证法律培训中心法方代表西凤,韩国公证人协会总务部执行主任、国际关系部代理主任朴亨妍,俄罗斯莫斯科市公证人、莫斯科市公证室国际委员会委员、国际公证人联盟职业道德委员会副主席谢尔盖.德伊采夫,台湾公证学会秘书长、台北地方法院所属民间公证人重庆联合事务所主任谢永誌,台湾基隆律师公会原理事长、台湾扬尘两岸律师事务所主任、海峡两岸法律扶助协会秘书长林则奘等专家颁发聘书。

凤凰公证处与中国花样滑冰协会、海南省马术协会、三七盛世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台湾扬尘两岸律师事务所、德恒(三亚)律师事务所、台北地方法院所属民间公证人重庆联合事务所、四川省成都律政公证处、河北省石家庄燕赵公证处、福建省厦门鹭江公证处、河南省郑州黄河公证处等相关协会组织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研讨会分为“体育竞技领域的公证价值”“ 体育赛事中的诚信与公证”“体育产业投资与公证业务”三个单元。

第一单元“体育竞技领域的公证价值”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家弘教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黄进教授,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原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法国公证法学家、国际贸易顾问、上海中法公证法律培训中心法方代表西凤,中国公证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公证协会常务副会长、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主任李勇分别在这一环节发表演讲,就新时期公证工作的发展、法治是纯洁体育的有力保障、运动会组织工作公证业务畅想等问题展开研讨。

杨立新教授做了《新时期公证工作的发展》的报告,回顾了中国公证制度的发展历程,认为体育领域的公证特别有待加强,希望研讨会可以在公证和体育经营事业之间架起沟通桥梁,让公证预防纠纷的职能在体育交易、体育产业当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还指出,我国民法典的颁布将对公证行业产生重要影响,民法典所有条款都和公证有关,给公证的充分参与提供了空间,将为公证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黄进教授在《法治是纯洁体育的有力保障》的报告中指出,体育和法治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追求公平公正,国际体育赛事接踵而至,需要我们法律界真正能够为体育界保驾护航,实现公平公正;海南自贸区和自由港建设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水上、沙滩、赛马等特色项目,为公证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黄进教授还强调,高速发展的体育需求与全面公正的法律制度保障之间还存在着差距,需要我们戮力同心,尽快产出适合我国发展的法学研究成果,以适应国家高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刘岩会长在《运动会组织工作中的公证畅想》的报告中指出,体育精神与法治理念天然契合,都追求公正、公平、秩序等价值,在竞技体育领域(特别是在运动会中)表现得尤为显著。但目前体育领域、运动会事项的公证业务开展得比较少,其中,既有体育界的原因,也有公证机构的原因。并认为,体育领域需要公证的业务,可能主要在竞技体育范畴,特别是集中在运动会筹备与善后期间,而不是专门针对竞赛现场、裁判业务、比赛成绩公告。

西凤在《体育法,法国法律框架》的报告中主要对法国体育法典和公证在体育活动中的作用进行了介绍,目前法国公证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土地、不动产和家事法。公证因为体育赛事的场馆涉及到土地及不动产便参与进体育领域;另外,著名运动员的姓名成为知名商标,在其财产继承或者离婚案件中,也需要公证人参与其中界定财产。

李勇在《体育竞技领域中的公证探索》的报告中认为,在体育实践中,公证可以介入的范围包括赛前、赛中、赛后。但目前公证在体育领域中的运用还非常浅。其指出,电子证据的提取、保管、使用等,要发挥公证制度的优势。并认为,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未来的电子数据公证保全可以建设以网络公证为中心,发展出一套不同于传统公证保全的程序,同时积极介入体育领域中,为我们的体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二单元“体育赛事中的诚信与公证”由中国公证协会副秘书长齐祥春主持。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公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凤凰公证研究院院长马宏俊教授,台湾公证学会秘书长、台北地方法院所属民间公证人重庆联合事务所主任谢永誌,韩国公证人协会总务部执行主任、国际关系部代理主任朴亨妍,中国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公证协会秘书长、青岛市市中公证处调研室主任张红光分别在这一环节发表演讲。

马宏俊教授做了《公证与体育》的报告,马宏俊教授从公平和公正的价值追求、程序上的公正、阳光下的进程、广泛的社会基础、信赖和自治、司法的宽容和让渡等六个方面探讨了公证与体育的关系,并以孙杨事件论述了公证之于体育的必要性。

谢永誌做了《论以公证行为促进体育赛事参与主体诚信的可能性》的报告,认为在体育领域中运动员身份确认、赛后运动场馆运营、赛风赛纪以及证据保全,公证都有介入的空间和可能性,并且对于促进体育赛事诚信具有重要意义。

朴亨妍在《体育正义与公证评论》的报告中介绍了韩国体育法的新发展,并强调对于公证产业的发展来说,需找到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服司法部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给予支持。同时其认为此次研讨会思考如何扩大公证员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探讨未来多方合作的美好前景,对于韩国公证事业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张红光做了《公证的可能性——基于体育的自治与法制》的报告,将公证与体育形象地比作宅男宅女,传统公证与体育都具有封闭性,公证制度功能未充分发挥,体育领域习惯于内部监管,抵触外部监管。将二者进行结合正是公证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功能以及体育领域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

第三单元“体育产业投资与公证业务”由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公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凤凰公证研究院院长马宏俊教授主持。中体产业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郭建军,莫斯科市公证人、莫斯科市公证室国际委员会委员、国际公证人联盟职业道德委员会副主席谢尔盖德伊采夫,中国公证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公证协会副会长、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主任苏国强,北京龙潭湖体育产业投资公司董事长江廷科,河北省公证协会常务理事、河北省燕赵公证处主任李东明分别在这一环节发表演讲。

郭建军做了《体育产业投融资及相关法律需求》的报告,对中体产业、我国体育产业宏观发展现状和近几年中国体育产业投融资情况做了介绍,指出体育产业作为新兴的投资领域,面临诚信建设定位模糊、风险管控制度不健全、管理和处罚机制落后等困境,亟需完善制度、细化规则、搭建体系,发挥公证在保障体育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谢尔盖德伊采夫在《体育界的公证职业功能和权利保护:俄罗斯联邦经验》的报告中对俄罗斯体育领域的公证法律行为和服务进行了专题介绍,认为公证与体育产业发展相融合可以被视为公证参与的潜在新领域之一,公证界应努力建立一个综合性的系统,使之能够长期发展并为体育管理机构以及国际和国内立法者制定规则提供参考性建议,以便获得体育当局和立法者的支持。

苏国强做了《“同源”与“共促”——体育产业中的公证法律服务》的报告,认为体育与法律的精神实质相通,体育产业呼吁良好的法律环境,只有法治才能维护体育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规则和秩序。体育产业呼唤预防性的公证制度,公证制度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可以为体育领域尤其是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全流程、全领域的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竞技规则,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还介绍了体育产业知识产权服务的鹭江样本。

江廷科在《完善体育产业法律体系 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报告中介绍了目前体育产业发展的法律现状,阐述了体育产业法制保障建设的必要性,认为体育纠纷数量日趋增长和体育产业的专业特殊性决定了体育产业法制保障体系建设的必要性,而公证可有效消除投资者疑虑,保障其合法权益,打造完善的交易机制,搭建可靠的交易平台,为体育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李东明在《体育竞技中的证据保全公证》报告中就在体育竞赛中如何做好公证工作发表了看法。认为在公证业务规范过程中,需要建设一支专业化的与体育有关的公证队伍,要加强公证服务于体育的宣传,并强调应通过公证机构或者行业组织和主管部门,向体育界的主管机关、主办者进行沟通联系

这次研讨会是凤凰公证研究院举办的第一次学术会议,会议的成功举办扩大了研究院的学术影响,也对推动公证行业与体育行业的交流,推动公证行业繁荣公证法学研究、扩大公证法治宣传、创新公证法律服务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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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