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撤销杜芳公证员职务任命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新疆司法厅关于提请撤销杜芳公证员任命决定的请示》(新司请〔2019〕39号)收悉。依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现决定撤销对杜芳的公证员职务任命,并由你厅负责收缴、注销其公证员执业证书。

司 法 部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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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