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公证处推出“暖企十条”助力中小微企业全面有序复工复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及时推出十条“暖企”措施,向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全面有序地复工复产。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响应“暖企”扶持号召,深入开展“公证暖企”行动。通过电话沟通及线上联系等方式主动了解复工企业对公证的需求,为复工企业担任公证顾问,出具公证法律意见书。开启我处公众号远程视频咨询功能,为企业及员工提供法律咨询,通过公证证明及延伸服务等方式解决企业及个人复工后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是积极开展“便企”行动,简化手续缩短流程,切实减轻复工企业的办证负担。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处成立复工企业公证服务组,企业可通过我处小程序、公众号、网站及其他端口申请相关公证事项,也可直接将公证的要求及基础材料(复印件)通过邮政专递方式寄到服务组进行预受理(邮件请注明: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复工企业服务组收),我处安排公证人员及时跟进,按照“便企”原则妥善处理。

三是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据效力助力复工企业维权。利用我处拥有留存证据系统及区块链公证系统的优势,指导企业使用上述系统线上保全证据并办理公证。做到在疫情防控期间让复工企业不出门、少跑腿,就能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产品的确权、维权进行存证取证,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是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将公证调解延伸到证前、证中,为复工企业提供高效的公证调解服务,为疫情防控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五是为复工企业在购销、贸易、投资、融资、合作过程中签署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进行公证。为企业参与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往来款项办理公证提存,有效地降低复工企业的经营风险。

六是为缓解因疫情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后健康发展,对涉及复工企业减免租金需签订的合同、协议申办的公证事项特事特办、优先快办。

七是为保障复工企业合法有效地履行义务,通过保全证据等方式为企业公示、通知、送达、催收、催告等行为留存及固定证据。

八是通过公证手段加强对企业商标、字号、品牌的保护,积极为复工企业办理商标申请、续展及创建品牌所需的相关公证事项。通过保全证据的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正常运营发展。

九是为帮助企业减少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损失,切实维护复工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疫情期间企业之前达成的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需要迟延履行的情况,为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件公证或者根据企业的申请办理免责声明书公证。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为企业免费出具不可抗力事件公证。

十是参照《广东省公证行业服务民企十条措施》的有关规定,在疫情期间对确有困难的复工企业申办的融资类经济合同公证事项(如抵押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酌情减收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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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暖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