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

       《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是分别由被继承人和继承人之一的档案管理部门填写并出具的证明表格。

       1.“被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一栏,填写去世的财产所有人姓名,该表其他部分均以与该人的关系填写(即其父母、配偶、子女)。

       2.“被继承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一栏,分别分栏填写被继承人的父亲、母亲、配偶和子女。

       注意:(1)父母,包括其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2)配偶,包括其原配、再婚配偶;(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及死亡子女(子女去世的,在对应行备注一栏填写“去世”)。

       3、其他信息按照户口薄、身份证、死亡证明等填写。

       4、在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同时,将该人档案中填写全面的家庭成员情况(《职工/干部履历表》或《学生登记表》等中家庭成员、社会关系两部分)复印并盖章。

原文源自:中国公证网-www.chinanotary.org

(责任编辑:杨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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