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那么,怎么证明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呢?

    最简单有效的方法莫过于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拟结为夫妻的男女双方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就婚前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的归属达成共识而签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办理指南:https://www.egongzheng.com/notary/01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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