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档案重要性 办理公证离不开

案例一:陈女士的父亲已过世,其名下有一套房产。2017年,陈女士想出售父亲名下的房产,到房管局咨询后才知道需要先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过户到自己名下后才能出售。在向公证处咨询后,得知需要先到陈父的人事档案存放部门调取档案,填写亲属关系证明表,证明自己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然而陈父的单位已经不存在了,其也不知去向。

案例二:小张赴美留学需要办理出生公证。由于小张出生时我们国家还没有实行出生证制度,所以小张需要提供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盖章的出生情况证明表及人事档案复印件。但是小张大学毕业后就将人事档案放在了自己的手中,没有可以给他出具证明的部门。

在以上两个案例中,虽然在公证员的帮助下,最终成功办理了公证,但在取证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本来很简单的公证事项变得异常复杂。在人们经常办理的涉外公证中,出生、亲属关系、婚姻、学历、学位、成绩单、经历等最简便的取证方式及信息来源一般都来自个人的人事档案,而在国内公证中继承权公证更是主要依赖于人事档案中的记载情况。公证员提醒大家要认真对待人事档案,熟知人事档案的去向,人事档案应在专门的部门保管,不能存放在自己手中,更不能私自打开人事档案。在填写人事档案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填写,不要出错,要尽量的详细,尤其是家庭成员部分,能多写的就多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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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