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证处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证

赤峰市公证处自1984年4月恢复组建,由内蒙古司法厅批准设立,隶属赤峰市司法局领导。坚持公证质量、社会效益优先的办证原则,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为赤峰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具有办理国内、涉外、涉台港澳经济、民事公证资质的国家证明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证处基本信息
官网:http://cfsgzc.cn/
公证在线申办:https://cfgz.egongzheng.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中段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1楼(鹿鸣春饭店北走100米)
联系电话:0476-8380259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证处业务范围

赤峰市公证处可以办理本辖区内的国内、涉外及涉港、澳、台的各类经济和民事公证事务,业务范围如下:
  民事类 有收养(包括解除收养)公证、继承权公证、遗嘱公证、产权(包括析产)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死亡公证、房屋买卖公证、房屋租赁公证、留学协议公证、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委托书公证、赠与公证、声明书公证、现场监督公证、副本(节本、影印、译文)与原件相符公证、宅基地使用权公证、拆迁公证、婚前财产公证、计划生育公证、保全证据公证、生前居住地公证、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职称公证、合伙协议公证、经历公证等。
  经济类 有执行许可证明公证、营业证书公证、公司章程公证、法人资格公证、商标注册公证、贷款公证、担保公证、联营公证、联销公证、拍卖公证、招标投标公证、科技协作公证、供用电公证、劳务合同公证、还款协议公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公证、提存公证、公司会议记录公证、建筑工程合同公证、工商服务业承包公证、农林牧副渔业承包公证、乡镇企业承包公证、财产租赁公证、企业租赁公证、资产经营责任制公证及企业出售、破产兼并、重组等公证事项。公证处还依法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它非诉讼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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