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公证处为监管部门打击疫情期间虚假宣传行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2020年2月27日,长安公证处业务五部公证员王佳利接到某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工作人员咨询电话,称监督部门在近期执法工作中,发现部分商家涉嫌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与新型冠状病毒有关的虚假广告,大肆夸大渲染相关产品预防抑制新冠病毒的特效功能,如不及时制止,将会造成不良后果,所以打算通过公证机构对涉嫌虚假宣传的微信公众号发表内容进行证据保全,为后续执法活动固定证据。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公证员王佳利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部门主任武军,并根据武军主任的统筹安排,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与监管部门执法工作人员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确定工作流程方案,对相关电子数据逐页、逐条进行了保全,及时完成了从受理到审批、签发所有公证程序,当天出具了公证书,为执法部门下一步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时强调,“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疫情发生以来,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结合职能特点,积极主动作为,推出六十项公证事项“零跑腿”服务,提出打击哄抬物价公证公益行动联合倡议,推出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绿色通道等,努力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服务保障,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充分发挥公证力量。

疫情防控期间,微信群、朋友圈、药店、超市等地方出现了不少夸张的广告。在此,公证员提醒广大群众,要相信科学,相信权威机构和官方媒体的宣传报道,不要轻信盲从朋友圈、微信群里的虚假夸大的广告言论,更不要转发、传播虚假信息。如遇到虚假宣传和销售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提供线索,共同为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保障民生权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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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暖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