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公证处2018年度知识产权公证十大典型案例

上海市徐汇公证处2018年度知识产权公证十大典型案例

在各级领导的真挚关心下,在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下,我们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在知识产权公证保护领域发展很快。尤其是在2017年我处被遴选为“全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以来,我处就希望发挥好自己的示范引领的作用,总结典型案例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这次收集整理的10大典型案例,都是我处在2018年办理或者被媒体所报道的。在5000多件案件中精选出10个典型案例,是一件既容易却也不简单的事情。容易在于我们公证员的公证实践给予了最大的素材和经验,不简单在于如何体现出各自领域中的典型性和引导性。我们也发现,我们所办理的知识产权保护类公证其多元性更加显现:不仅仅局限于保全证据公证,而且扩展至文件的洽谈签署,甚至于提供综合性的公证法律服务;不仅仅局限于线下的取证,而且慢慢尝试使用自有取证平台“汇存”来进行取证;不仅仅局限于个体的知产保护,而且渗透于政府部门的职能发挥和营商环境的优化辅助上。这种多元化的发展,让我们欣喜和自豪!

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依靠地域优势,发挥公证职能,构建徐汇公证在知识产权,金融,家事,司法辅助等多领域内的公证服务品牌。最后,我想到,我身边这些充满激情,心植情怀,努力学习,不懈奋斗的公证人们也是我们徐汇公证的最大品牌!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主任 潘浩

典型案例一

公证提供调解平台 

商标争议变双赢协议

● 【基本案情】

某境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境内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均对一个图形商标在不同类别申请了注册商标,该名称耳熟能详。近年来,双方就该商标已经引起了十几起诉讼,可谓是两败俱伤。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为双方最终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共有等系列知识产权流转协议提供综合公证法律服务。接到申请后,公证员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并就诉争商标解决方案、合同内容等组织争议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前后三次在我处进行谈判沟通,最终签署了商标使用协议。

● 【案件特点】

本案中,双方一开始就互不信任,因此公证处的专业公证法律服务变得尤为关键。在谈判初期,双方对合同内容几乎是每字必争,合同几度出现谈崩的状况,每当双方出现争议焦点以及顾虑的时候,公证员要洞察双方的主要争议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要提示双方在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把日后可能引发争议的问题事先在合同签署的时候进行规避;同时合同涉及非常专业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公证员要告知双方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双方释明法律上的规则;申请人双方达成的不仅是针对某一个商标的使用协议,而是对双方类似商标作出的约定,尤其是对权属尚未明确的商标(正在申请中的商标)的约定。此外,双方还根据各自的特点,划分了针对该商标细分组所对应商品的商标使用权限,实现了商标权属共有,使用权限不同的目的。

由于争议商标属于正在申请中,因商标权属不明确以及后续商标共有时的备案,登记等流程中出现的不确定性,商标使用协议中对于上述风险的控制与应对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 【典型意义】

本案不同于传统的简单的合同签字盖章公证,而是涉及到为双方最终签署知识产权流转合同提供全程的公证法律服务;公证机构不再局限于简单的签字盖章公证,而是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双方合同的谈判、签署提供综合公证法律服务;同时公证机构作为具有公信力的中立第三方,在提供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偏不倚,对双方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对双方合同出现争议的时候进行调解,有利于双方交易的稳定、预防纠纷的产生。

典型案例二

高通诉苹果案再起硝烟

公证参与证据固定

●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1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高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作出裁定,裁定苹果公司先行停止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涉嫌侵权产品。

诉前,高通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苹果公司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行为进行固定。

● 【案件特点】

中国作为苹果公司在全球最重要的市场之一,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极其重视本次诉讼,对取证过程的设计方案、所取得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等都做出了严苛的要求,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的公证员也积极配合,与高通公司反复讨论相关方案,最终顺利固定相关证据。

● 【典型意义】

近年来,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视、全球对于中国市场的日益重视,知识产权纠纷的数量正不断上涨。证据保全公证作为一种易申请、强隐蔽性以及强证据效力的固定证据手段正不断的被市场所需要,成为了公正行业新的增长点。同时,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侵权证据往往具有难取得、易篡改、易灭失等特点,对公证人办理相关保全证据公证的专业性也提出了挑战。

典型案例三

杜绝技术漏洞

确保证据真实性

● 【基本案情】

某网媒公司被诉侵犯第三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第三方使用某时间戳服务中心的可信时间戳技术(以下称“第三方取证平台”)对该网媒公司的相关网页内容进行了保全。该网媒公司认为上述“第三方取证平台”的取证过程存在技术漏洞,所取证据不符合真实性的要求,故向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其工作人员使用技术手段再现“第三方取证平台”的取证过程进行保全。

● 【案件特点】

本案所保全的对象是“第三方取证平台”的取证机制,及对该取证平台的取证过程进行保全,而非传统保全证据公证中常见的对某个侵权事实进行保全。

1、取证过程需进行搭建网站、配置延时任务等操作,所涉的计算机专业技术较强,为保证取证过程的完整性,公证处采取屏幕录像加截屏的方式进行固定。

2、使用两台计算机同步保全,以便进行对比,其中一台计算机使用技术手段进行配置,另一台计算机未配置。两台计算机同时访问同一网址,经过配置的计算机登录所搭建的网页,未配置的计算机访问正常网页。

● 【典型意义】

近年来“在线取证平台”迅速发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保全服务,用户体验较好。在线取证具有高效、便捷、性价比高等特点,是保全手段的新模式,更是保全证据业务的发展趋势。但“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是一切取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线取证平台的建设尤其要重视“真实性”的要求,杜绝技术漏洞,从技术上保证所取证据的“真实性”。

典型案例四

固定刷量证据

对非法刷流量SAY NO

● 【基本案情】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其视频平台上经常有视频出现不正常的流量高峰,经过调查后发现某信息公司经常在网上公开打广告,从事针对爱奇艺视频刷点击率的刷量业务,于是,爱奇艺决定打击这一黑色产业链。为固定刷量公司的主体、有偿刷量行为、被刷量视频的点击率结果等证据,爱奇艺向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申请办理相关证据保全公证。上海市徐汇公证处接到公证申请后,指派承办公证员,详细了解刷量行业背景,细化取证方案,高效地出具了公证文书,助力视频刷量第一案的诞生。

● 【案件特点】

该案件经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决,是全国首例视频网站刷流量案件。

一、由于刷量行为具有全程网络化的特点,所以证据留存势必要及时,在该案中,首要的取证对象就是网上推广刷量业务的网页,网页中公开刷量收费、联系方式、网站的注册主体,都是涉嫌侵犯公司权益的重要主体证据信息。所以在办案时,公证员先请公司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网页内容保全并对网站的备案信息进行保全。另外,公司代理人使用公证处电脑上通过即时聊天软件接触刷量公司的刷量人员,以“洽谈”的业务方式,与刷单人员就刷量的视频、刷量的费用、时间等在网上进行即时沟通,并完成转账支付费用等。公证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由于爱奇艺平台存储电子数据的数据库非常庞大,在取证的过程中,如何从爱奇艺公司海量的数据中定位到刷量视频的记录数据是该案的难点。因为没有直观的图型操作软件可供使用,没法通过软件一键获取刷量视频数据记录。只能由技术人员通过数据库软件远程访问数据服务器,敲入代码命令,一步一步定位、调取所需刷量视频的电子数据,技术人员向公证员详细介绍数据库中数据搜索、调取、下载的过程,公证员提出访问数据库数据的软件需要查看软件版本号,取证使用的软件要充分公开,要能查验;调取数据过程中的代码,需是行业通用,代码不遗漏、不隐藏,要真实完整呈现代码命令调取电子数据的过程,键入代码获得电子数据系电脑自动化反馈的结果,要杜绝人为设定及干扰。

● 【典型意义】

公证员作为证据公证的“专业人士”,针对爱奇艺代理律师提出的取证方案给出合理化建议,对取证设备进行清洁性检查、取证设备的网络连接情况检查,待访问服务器IP地址的可用性检查,保证取证环境的真实性;对于取证结果的呈现方式,公证员建议采取动态录像+静态截图的模式,使得取证操作过程全程可视化,方便法院直观、全面判断证据的“三性”。

面对信息化、数据化、万物互联的时代,公证及时顺应时代的变化,调整证据公证的简单取证模式,转变为提供全方位证据公证的模式,取证前,为电子数据证据取证方案提供合理化建议,取证中,为电子数据证据呈现提供可视化方案,取证后,及时、高效出具“有用”的公证文书。

典型案例五

公证助力工商进行证据保全

全力保障良好营商环境

● 【案件背景】

上海市委领导多次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要求,全力推进本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落实,全力打造上海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其中,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特别是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更加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也是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

● 【基本案情】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商品质量,引导正确消费,保护优秀的产品生产商,欲对一批涉及重大民生的包括箱包、电器、皮具等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并对抽检结果中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进行处罚,为提高抽检过程的公信力,并确保抽检过程公平公正,避免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处罚有异议,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委托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对整个质量抽检工作进行证据保全。

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受理该案件后,首先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使用该处的取证电脑在线购买一批需要检测的货品,收货地址设定为某一特定地址,同时公证员对在线购买的全过程进行截图录像,并对营业执照、商品描述信息、网络交易平台等重要信息进行重点取证。待特定地址的特定机构收到货后,公证员到该机构进行开箱公证,并将购买的两件相同的货品一件用于检测,一件用于封存,同时公证员对快递单号、具体商品详情等都进行全程的证据保全。

● 【典型意义】

证据保全在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线上抽检不同于线下抽检,买样、取样全部都在线上或通过物流进行,缺少了当事人对商品取样、封样的确认环节,可能会存在当事人否认被抽检商品是由他销售或提供的情况。公证证据保全的引入有效地克服了这一缺陷,通过有力的第三方证据证明了商品、销售者、网络交易平台之间的关系,保证了抽检从网上下单到收货这整个执法过程证据链的形成,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典型案例六

助力外企维护商标权

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 【案例背景】

上海市委领导多次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要求,在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过程中,需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注重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其中,发挥公证机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通过为外资企业提供投资、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领域的深度综合法律服务,更好的协助构建营商法律环境。

● 【基本案情】

美国某家主要从事影视作品,技术开发的公司想拓展中国市场,收购几家中国公司,但他们未全面掌握这几家中国公司的信息,于是他们委托中国律师向徐汇公证处申请调查并保全相关拟收购企业的信息,公证员受理该案后,对这几家中国公司的营业场所、公司规模、设立的工厂、整体运营情况以及公司的信誉度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并进行证据保全。

根据证据保全内容,他们有选择地对这几家中国公司进行收购,但是在收购过程中,遇到被收购方不积极配合,美国公司又向徐汇公证处申请办理资金监管公证,理顺了支付流程,确保了资金安全,最终收购成功。

该公司因为进入中国市场较晚,在入驻上海后,发现自己使用的很多商标都已被抢注,导致公司的商标运营出现问题,于是向徐汇公证处申请对商标抢注者的恶意性抢注行为进行保全,然后通过诉讼,很多抢注商标被判无效,帮助他们夺回了商标权。

该公司夺回商标权后,决定主动出击,又向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对市场上存在大量如影视作品、展会侵权等进行维持一年的取证,并凭借相关保全公证,利用法律途径制止相关企业的侵权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同时他们也更加注重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权益的保护,例如对在动漫作品的研发阶段就向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申请办理预防性保全公证,积极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典型意义】

公证具有三大效力: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效力,将公证的服务特性与公证手段相互结合,同营商环境的综合公证法律服务体系打造相结合,充分发挥公证的效力。

以证据保全公证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作为一项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在包括信息调查、预防侵权、被侵权后的积极维权等阶段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阶段为塑造良好营商环境,证据保全公证是最有利、最直接、最全面杜绝侵权行为继续蔓延的一剂良药。我们应该努力发挥公证职能,营造更加健康的营商环境,为营商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

典型案例七

手机端随时拍照、摄像

取证保护商标权

● 【基本案情】

某体育用品公司系某知名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公司发现有大量线下店铺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用于店铺招牌,并在店铺内出售标有其商标的体育用品。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上述店铺的侵权行为进行保全。 

● 【案件特点】

本案中涉及的侵权店铺数量较多,且分布在全国不同城市,如采取传统的现场购买方式进行保全,则要花费较长的取证时间,势必增加取证成本。

为此,该公司使用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的“汇存”取证平台,在手机上下载安装了“汇存”APP,使用“汇存”APP的拍照功能,对侵权店铺的招牌、地址、所售商品等进行拍照保全,并实时将所拍照片保存在徐汇公证处的服务器中。

● 【典型意义】

传统的现场购买保全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首先,申请人派员对侵权店铺进行调查,收集侵权店铺的数量、地址、所售侵权产品等信息;其次,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根据调查情况规划取证路线,在公证员的陪同下前往现场进行购买保全。但是传统取证方式在取证的成本、即时性以及取证人员的安全性上均存有不足。

本案的取证手段简化了传统的取证方式,将前期调查和后期保全合二为一,在调查阶段如发现所需证据,就可以直接使用手机端的“汇存”APP拍照或摄像,进行保全证据。时间上,可以随时进行保全,取证方式高效、便捷;人员上,只需一名人员就可以完成保全作业,从而有效降低取证成本。

典型案例八

创新专案服务模式

保全网络测试过程

● 【基本案情】

某公司研发了网址域名解析系统并已投入使用,为证明该系统真实可靠,且在推广中便于演示,特向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申请对其域名解析系统的运行机制进行保全。

● 【案件特点】

1、在技术层面,该案涉及网址域名解析、数据包抓取、分析等计算机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在硬件方面,需要搭建专用测试环境,以满足测试需求;在软件方面,需在Linux和Windows环境下进行测试,另外该案取证时间长,该公司要求保留2年以上测试环境。

2、由于案情特殊,徐汇公证处安排了独立取证室用于搭建软硬件环境,并在取证室内安装监控系统,对取证室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以保证取证过程的完整性。

3、为保证取证环境的清洁性,徐汇公证处对取证所需且可从市场购得的硬件设备办理购买公证,并加贴标签进行登记。对申请人提供的硬件设备,亦贴标登记。

4、引入第三方测试机构,对取证过程中的数据包进行抓取、分析,并出具测试报告,从专业角度对本案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解释。

5、具体测试过程,徐汇公证处采取屏幕录像加摄像机录像的方式对取证过程进行固定,确保取证质量。

● 【典型意义】

该案持续时间长,所涉知识专业较为复杂。为完满完成保全作业,给申请人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上海市徐汇公证处成立专案组,对本案所涉的域名解析等计算机知识进行学习,做好前期的专业知识的储备,一是为了便于和技术人员交流,二是为公证方案的设计做好准备。正式取证前,徐汇公证处专案组、申请人技术人员、第三方测试机构工作人员召开三方会议,对域名解析测试过程、抓包方式、保全的具体步骤、手段等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最终确定了保全方案,以此保证了取证过程的顺利进行。

该案的办案模式有别于传统的办证方法,是对保全业务的一种创新,对日后同类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此外,公证人对公证方案的设计能力,是公证人在公证法律服务中的核心价值所在,这一点在本案中表现的较为突出,因此,公证从业人员应着重培养这方面的职业素养。

典型案例九

公证接力促成多方知产

共享协议顺利签署

● 【基本案情】

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香港某公司以及一家国外公司想就各自名下的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共享、维权达成协议,并公证。但是三方无法同时到场签署协议,于是,该上海公司和香港公司共同向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寻求解决方案。

徐汇公证处接到咨询后,首先对三方共同草拟的知识产权共享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并通过网络与涉外公司对协议内容进行核实,对所要签署的知识产权共享协议内容提出修改建议,核实双方的主体材料,授权材料,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次,在办理完签名印鉴公证后再由申请人将该公证书转递到国外公司,由国外公司的授权代表在该国的公证机构签署此协议。最终,三方协议正式生效。

● 【案件特点】

本案并非一般的签名类公证,所要签署的文书是涉及三方的知识产权共享协议,因此在公证时既要核实申请人双方的主体身份、真实意思表示,又要对协议本身是否符合各方应遵守的本地法律,协议在实际操作中的备案、登记等实操要求进行审查。同时,由于所签署的文书同时涉及先后在两国使用,对于公证文书的翻译、认证有特殊要求。

● 【典型意义】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商业合作越来越频繁,对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共享、维护、争议解决需要通过协议进行安排。本案解决了如何破解协议签署时的时空限制、确认签署方主体身份、固定真实意思表示、协调各方法律规定等实质性问题。

典型案例十

多地现场保全侵权证据

维护权利人合法利益

● 【基本案情】

某知名品牌运动鞋公司调查发现,未经授权的一家运动用品公司在持续、大规模地生产、销售与该品牌公司多款知名运动鞋的外形、颜色、LOGO等非常近似的运动鞋,并在全国多地开设有多家省级运营中心和数量众多的连锁、加盟店铺,其销售规模和金额非常巨大。为了固定相关证据用于民事诉讼,该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 【案件特点】

(一)涉案产品种类、型号繁多

根据公证申请人的描述,由于主张的权利基础是知名商品装潢等相关权益,所以涉案产品并非只有一款产品,而是涉及到申请人的多种多款产品,因此在实地进行证据保全时需要覆盖所有型号的目标产品。

(二)侵权地域跨度大、侵权店铺数量多

根据公证申请人的请求,公证人员需随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前往目标公司位于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运营中心和实体店铺进行实地证据保全,包括对购物过程和谈话内容等行为进行保全,用于确定其现有侵权规模。

(三)侵权人警惕性高、戒备心强

在实地证据保全过程中,公证人员发现侵权人对于生产、销售涉案产品行为的侵权定性有着比较清晰的认识,并且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因此,公证人员及公证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的配合必须默契、娴熟,以确保在不惊动侵权人的情况下顺利取证;同时需要在购物成功后索取相应的发票、收据等凭证,用以确定产品的来源。

● 【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证据保全公证已经逐渐成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必不可少的证据形式,特别是在面对高频率、大规模、长时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时候,购买类保全证据公证已成为在专利侵权、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各类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最常使用的一种固定证据手段。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是孤立存在的,随着科技和社会的发展,它们的发展模式和表现形式也是多样化的,这些不但是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一种挑战,更是对我们公证人的一种考验。结合本案中所遇到的这些现实情况,在今后的知识产权案件的证据保全公证过程中,我们公证人员不仅需要专业、熟练的公证知识和实务经验,同时还需要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制定完善的取证方案并在各类公证过程中积极配合公证申请人成功完成公证,已达到权利人的需求。

(责任编辑:杨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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