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公证处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公证实务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我处推出的护航知识产权保护“六项措施”,两江公证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发布本指南,引导企业和个人利用公证维护知识产权权益,借助公证的力量护航企业的发展,为企业及个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两江公证处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公证实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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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知识产权公证

知识产权公证是指将知识产权权属内容及相关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通过复制、拍照、录像、笔录等方式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并以《公证书》的载体形式客观全面的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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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知识产权需要公证

技术合同类公证: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合同;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专利权申请许可、转让合同等。

权利证书类文件公证: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权利主张声明书;境外权利证书等。

侵权行为公证:计算机软件侵权;专利商标侵权;商业秘密侵权;影视作品侵权;网页侵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医药和体育赛事转播的知识产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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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公证的优势在哪里

首先,知识产权具有无具体形态的特征,没有固定的载体,因此,其证据很难有效保存。此时,公证在证据保存方面的优势就显得极为突出。通过公证机构收集、固定和保存证据,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的证据将更加真实、准确、全面和充分,保证证据链的完整,有利于当事人在纠纷解决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其次,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尤为居多,与传统侵权行为不同,发生在互联网上的网络侵权行为证据具有易删除、易篡改的特点。权利人自行保存相关网页、进行截图,其真实性容易受到质疑,证据效力比较有限。而保全证据公证恰好解决了权利人这一顾虑,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明确规定公证机构保全证据的权利和效力,其效力高于其他书证、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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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公证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创造设立阶段

1、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药品等创新成果证据材料的保全证据;

2、新产品的委托开发、委托设计等涉及商业秘密的保密、竞业禁止的协议公证;

3、文稿、图片、视频、语音等电子数据的公证电子存证。

二、运用流转阶段

1、专利、商标、体育赛事转播等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合作、入股的合同协议类公证和商标转让声明,授权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登记手续等;

2、对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和竞价拍卖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3、提供以协议、遗嘱、赠与等方式使用、传承知识产权的公证服务;

4、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权利救济阶段

1、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证据进行固定保全,如对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进行公证购买,商标权、专利权保全证据,反不正当竞争保全证据等;

2、主体资格公证,如营业执照公证等;

3、文稿、图片、视频、语音等电子数据提取保全公证,获得保全数据形态的证据。

四、境外保护阶段

1、对知识产权的涉外使用办理授权书公证;

2、对国内已注册的商标或已有专利的权利证书进行翻译并办理相关公证;

3、对知识产权的权利认定、流转和侵权维权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书进行翻译和公证。

原文源自:中国公证网-www.chinanotary.org

(责任编辑: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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