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昨日签发首个“公证调查令”

本报讯(记者赵加琪)昨天,北京朝阳法院与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执行阶段启动委托公证机关调查工作机制。朝阳法院现场签发了北京市首个“公证调查令”。

昨天,朝阳法院现场签发了北京市首个“公证调查令”。根据金蝉君汇合伙企业的申请,委托长安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赴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机关调查李尊梅身份。

上午10点半左右,长安公证处公证人员何治力等2人持法院出具的公证调查令、身份证件及介绍信,来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小红门派出所,在民警的配合下,通过系统很快调取了李尊梅的身份信息。随后,二人将调查结果反馈法官,法官当即通过执行办案系统,对李尊梅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6日上午,朝阳法院与长安公证处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案件执行阶段合作开展委托公证机关调查工作。今后,朝阳法院的执行案件,根据案件办理需要,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决定,可以委托合作的公证机关协助法院开展调查工作。据悉,法院委托公证机关调查,在全市尚属首次。目前,相关工作尚在试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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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