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驻华/沪使馆领事认证

认证目的    

中国的民事认证咨询代办公证文书得到丹麦王国驻华大使馆的盖章,以便民事认证咨询代办公证文书能获得丹麦王国当局的承认,不至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民事认证咨询代办公证文书在丹麦的法律效力。

公证书认证所需材料

1、公证:首先去公证处或贸促会把文件办理公证文书或商业证明书;
2、咨询:致电公证去哪网客服137-六四二二-8956,在线1对1咨询丹麦使馆认证注意事项及具体资料,并将认证文书递送至公证去哪网;
3、递交:我单位初审无误后,通知申请人付费。收到资料和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安排递送至丹麦外交部指定认证机构;
4、受理:先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丹麦王国驻华/驻沪大使馆;
5、完成:认证全部完成办好后,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并根据约定的方式退回丹麦王国认证文书。

民事文件包括

常见民事文书包括:毕业证公证书、结婚证公证书、护照公证书、健康证公证书、职业等级证公证书、身份证公证书、个人专利公证书、户籍证明公证书、驾驶证公证书、离婚证明公证书、学历证明公证书、个人委托公证书、未刑公证书、死亡证明公证书、成绩单公证书、户口簿公证书、未婚证明公证书、出生证明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婚姻情况公证书、未婚公证书等。简而言之,个人文件经过大使馆认证,统称为民事文件认证。

公证书认证注意事项

1、需要提交丹麦王国使馆认证的公证书原件,请保持公证书干净整洁不要有污渍破损。
2、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地区出具的公证文书丹麦使馆认证必须送丹麦驻上海领馆认证。
3、去丹麦用于申办签证的公证书,仅需办理外交部领事司认证(也叫单认证,外办认证),无需申办领馆领事认证。
4、其他需要办理“双认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丹麦驻华/驻沪使馆认证”。
5、公证文书需要翻译英文或者丹麦语译文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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